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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個禮拜,都在準備那些要帶回台灣送朋友的"伴手禮" (PS.1)
一放假就是到處去血拚,家附近的幾個Mall,我都逛完了
不論是朋友交待要買的,還是要送給朋友的
又或是要買給自己的,我都毫不手軟的給它"刷""刷""刷"
反正在美國就是有這種好處,不喜歡,不合穿,就拿回去退就好。
話說回來,我雖然是買些小禮物回去送給朋友們
但我發現,我好像買自己的東西比買別人的還要多
而且是那種根本就沒在預算內的那種
像是明明是去幫別人買A&F的衣服
卻莫名奇妙的幫自己買了幾件Tees,Tank Tops,還有Jeans
明明就是去買小禮物送朋友
卻莫名奇妙的買了個Juicy Couture的Laptop bags
可能是覺得在減價,不買對不起自己
所以就敗下去了,從頭到尾都沒去想過會不會裝不下我的Laptop
回到家才發現,靠,塞不下。(PS.2)
血拚嘛,總是要有點成績帶回家
逛完街回到家後欣賞自己的戰利品,那是最令人興奮的時候
我承認啦,我是敗家女
不過,敗的是自己的錢,所以,沒人會罵
只是事後看到帳單,會有點小心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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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1 :其實我後來也想不通,我幹嘛要帶伴手禮回去,台灣什麼沒有啊
PS2:其實硬塞是可以裝的下啦,只是我怕用久了拉鏈會爆開,
所以目前還在考慮要不要拿回去退,還是要轉手賣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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